关于申请办理2008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学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8〕452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6号)要求,结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我院各教学系部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均可申请。不在规定范围人员,不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

按照以往惯例,并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决定将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同时进行。

(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7月7日至16日。

2、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本科学历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通常有以下几种材料可以证明:

①知名师范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

②师范院校毕业,学籍表(成绩册)上明确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

③省大分办所发派遣证上,明确显示是师范性质毕业生的;

④本人毕业时和高校签订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明确显示是师范性质毕业的。

(4)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教育理论考试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

(2)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报名费用:

(1)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交纳考试费40元,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交纳测试费260元,共计交纳费用300元。

(2)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不收取教育理论考试费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

(二)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7月7日至16日,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一并进行。

2、考前辅导安排:为适应形势发展,我省重新编写了2008年新版教师资格考前辅导教材,原教材废止。考前辅导拟于暑期进行,我院在许昌学院培训辅导。具体办班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育理论考试阶段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8:30—11:00。

2、考试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考试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hnjszg.gov.cn

(四)体检阶段工作安排

1、体检地点:所有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2、体检费用:体检时本人交纳;

3、体检时间:考试成绩公布后,考试合格人员和免试人员需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认定材料受理阶段工作安排

1、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原件在核准无误后返还个人,复印件需加盖学院人事处公章。

(2)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装在档案袋内:

(1)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将《品德表》和《体检表》夹在《申请表》中间)。

(2)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

①复印件规格:将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复印在一张B5纸上。

②材料排放顺序:《品德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教育类证明材料->《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注:《体检表》所附各类单项检查单不需要提交。

③装订要求:《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种复印件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订,夹在《申请表》中间。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送材料时,需个人输信息数据盘(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单机版辅助软件”录入并生成上报数据)。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3、各位教师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不得再补充材料。

4、材料受理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工作安排

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认定结论公布阶段工作安排

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今年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特殊原因,时间紧、任务重,请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积极配合,争取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已交过费用的教师,请向人事处重新登记,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一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未交费用的教师,其费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并上交,并进行登记。

2、看到通知的教师请相互转告,不祥之处请打电话7197463、261(内线)进行咨询,或访问“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hnjszg.gov.cn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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