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投资转让意向统计工作的
通 知
各股东单位:
根据《平煤集团创业投资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于7月份开展一次委托投资转让工作,现就本次委托投资转让意向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让只办理同一受托人内部(股东单位内部)转让统计。
二、转让人指定受让对象的应在转让意向统计表中注明指定受让人。
三、根据此次转让时间安排,本次委托投资转让工作应在7月31日结束,各股东单位应通知到每一个计划转让的委托投资持有人,以免错过此次转让时间。
四、《委托投资转让意向统计表》、《委托投资受让意向统计表》(随本通知一并下发)于7月10日前通过工会办公网报至创投公司。
附:委托投资受让意向统计表
创投公司股权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