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01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各类案事件,根据上级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对学院暑假期间有关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认真安排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及平煤集团公司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安排好学生离校前及暑假期间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所属各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看守,做到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重点部位安全无事故。

二、 认真搞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应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各部(岗)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问题,要落实人员、时间、措施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学生公寓、食堂、体育馆、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机动车辆(库)及财务处、变电所、锅炉房、院办工厂、印刷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

三、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假期期间,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尽好自己的责,在安全防范上要做到人防值班到位,物防设施齐全,保证全院不发生各类治安事件及重大刑事案件。

(一)院级领导值班和督导处值班,每天检查、督导学院各部门的值班情况。

(二)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现金存放制度,严禁超限存放现金,严格值班制度。

(三)学工部和教学各系部要在放假离校前对学生开展以防溺水、防学生放假回家及开学来校途中的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雨季自然灾害等常见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学生公寓在放假前要对每个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关闭门窗,并安排人员值班。宿舍内不得存放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对于放假时学生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出门,各宿舍楼安全值班员要认真进行检查后,由公寓管理中心或有关教学系部开具“出门证”,门卫凭“出门证”认真核查后放行。

(五)后勤总公司应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饮食公司要加强饮食安全检查与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物业公司供水、供电等事关学院整体安全的工作,应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到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校产公司应加强对生产车间内的各种生产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

(六)学院各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本单位的物资财产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每晚加强检查考核,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向领导报告。

(七)各有车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教育司机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交通安全无事故。

(八)保卫处全体人员暑假期间不放假,坚持各岗位值班制度。加强对校园内部的治安防范,加大巡逻密度、扩大巡逻区域、延长巡逻时间,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监控的技防优势,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治安事件。

(九)各单位暑假值班人员名单,于放假前报院办和保卫处。

四、 强化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严禁值班期间饮酒、脱岗、空岗。对于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值班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8年6月30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