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季度好人好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0文章来源:文明办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院党委2008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季评好人好事、期树先进标兵、年选劳动模范”创优争先的有关规定,扎实开展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两创两争”为载体的师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展现广大师生员工在建设示范院校、促进学院发展中的风采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院党委批准,现面向各党总支部、各单位征集第二季度好人好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党支部为单位,面向本支部、本单位全体师生推选出第一季度的好人好事。所选好人好事不分大小,但要求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有示范作用。每个党支部至少推选2件以上好人好事,并填写《平职学院季度好人好事登记表》(附后),经党支部审核后上报一份。

二、上报时间截至2008年7月1日。

三、上报地点:宣传教育处文明办。

联系人:裴朝阳。

附:平职学院季评好人好事登记表

文明办

2008年6月20日

平职学院第季度好人好事登记表

填表时间: 填表人:

支部(单位)

好人好事主题

主要事迹简介(500字左右)

党支部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院党委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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