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职工考勤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3文章来源:财劳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从本月开始,各单位考勤员每月务必在26前,将本单位《职工考勤表》报送到财劳处工资科。

财劳处

2008年5月2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赵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