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院七周年“建示范、同成长”诗歌散文朗诵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

为庆祝建院七周年,推动我院示范性院校建设工作和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特举行“建示范、同成长”诗歌散文朗诵比赛。现将比赛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本次比赛以“建示范,同成长”为主题,内容和范围包括:

1、展示学院示范发展历史和成就;讴歌学院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2、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学院的工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3、以改革创新态度和行动,展示本专业的新成果、新观点和新思路;

4、结合学院建设示范性院校战略目标和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任务,赞颂发展成果。

5、结合学院精神和理念,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全面实现和谐校园建设。

二、组织形式

1、演讲比赛分预赛、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2、预赛由各支部组织安排,在本支部内组织诗歌散文朗诵的基础上每个支部推荐1—2名选手参加学院组织的预赛;预赛时间为5月20日—25日。各支部推荐的初赛选手名单和参赛稿于5月28日前报宣教处。

3、初赛根据各支部报送选手情况于6月初进行,决赛于6月下旬进行。

4、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个。

5、朗诵形式可以是单人或多人,可以有配乐等形式。

三、评分标准

1.内容4分(必需脱稿)

(1)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1分)。

(2)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2分)

(3)结构完整合理、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构思巧妙,引人入胜(1分)。

2.普通话水平3分

(1)语音规范,不使用方言(1分)。

(2)语速恰当、声音洪亮,表达自然流畅(1分)。

(3)熟练程度(1分)。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减0.1分。

3.演讲技巧2分

(1)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有感染力(1分)。

(2) 轻重音表达准确(0.5分)。

(3)抑扬顿挫的处理巧妙、得体。(0.5分)。

4.仪表1分

(1)衣着整洁、自然大方,上下场有礼貌。(0.5分)。

(2)手势语言和体态语言优雅。(0.5分)。

宣教处

200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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