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报销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接财务劳资处通知,2008年学院研究生学费报销专项经费已使用完毕,需报销学费或交费挂帐的教职工请速到财务劳资处咨询办理。

组织人事处

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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