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迎接教育部、财政部及专家组对我院示范院校建设进行终期验收的需要,展示我院办学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学院拟编辑《校史》一书。根据确定的编写内容,需征集地市级以上劳模、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副高职以上职称干部、教师的个人简历,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基本要素(姓名、性别、籍贯、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目前职务及职称)。
2、个人工作履历。
3、所获荣誉、教科研成果、主参编专著等。
4、个人简历以电子文档于3月10前发至院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
学院《校史》编辑部
200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