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职能部门示范岗位标准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08年是我院国家示范性院校终期验收的关键年,为了提升建设的内涵,彰显示范和引领作用,院领导要求各部门按照“三示范、五领先”的目标,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制订本单位“示范岗位标准”,并于3月25日前电子文档发至院建设办公室。建设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评出的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奖劢,对于评出的较差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学院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
200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