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华侨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

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华侨华人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查的对象与具体要求

1、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各单位要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展开调查。要做到全面、细致、深入,切实把我院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统计上来,确保不漏一人,全部上报。

2、认真填写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登记表,对表上的内容认真逐项填写,不应漏填项目,笔迹清晰工整。国外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必须填写完整。

3、各单位必须在元月8日前将调查登记情况报学院宣传教育处。

二、 联系方法

联系人:裴朝阳

电子信箱:宣教处管理员信箱 公网信箱:laopizi369@163.com

电话:0375——7197406

附件: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登记表

宣教处

2008.1.3

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所在国

出国

时间

职业

学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家庭住址

电话

电子信箱

手机

专业

工作性质

成果

成就

个人简历

姓名

称谓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姓名

称谓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裴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