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设街3#、4#楼住户:
西建设街3#、4#楼住户已按规定交纳办证费用的,现产权证已办理完毕。望住户接通知后到学院总务处房产办,由户主本人领取房产证与房产契约,不可代领。
总务处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