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及政工专业职务考核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07-01-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2004年1月-2006年12月31日聘期已届满。为了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履行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等情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集团公司组织人事处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政工专业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及《关于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考核、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聘任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需要,从具有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和政工干部中择优聘任。

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专业对口,业务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以工代技”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二、聘任程序

在对专业技术人员、政工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技术职务、政工职务岗位设置及考核结果,由系部、处室初步提出聘任人选名单,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向考聘委员会和考聘领导小组提交初步聘任意见,聘任委员会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择优聘任人员。

受聘人员由院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颁发聘任证书。

三、考核

考核对象:凡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从事政工岗位的人员,均为考核对象。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按下列规定处理: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新调入人员(调入时间不足一年),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综合调入后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

停薪留职人员,当年因病事假等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当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政工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以及所签订的聘约为依据,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专业技术人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的为合格;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政工专业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综合考核分数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之间的为称职;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含60分)至70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在教学战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经历,在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工作的政工职称人员,必须有从事专兼职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考核要严格标准,切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同一职称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最多不超过20%。

考核程序: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反馈。个人要提交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并由各专业考核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考核结果装入个人考绩档案,参照《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聘任工作的领导,高质量的完成该项工作,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和政工专业人员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和政工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聘任工作。

组 长:仵自连

副组长:郑运廷 李幸福

成 员:陶 昆李江明 李树伟赵六生 王任远

方万钧 宋文吉 徐国强郭金明 刘拴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主 任:刘拴榜

副主任:郭金明

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委员会

主 任:仵自连

副主任:郑运廷 李幸福

成 员:陶 昆 李江明 李树伟赵六生 王任远方万钧 宋文吉 徐国强 刘拴榜张立方 郭金明梁南丁杨立峰 韩 莉 王永祥杨丽娜 彭艺娟梁乾坤 李 宏 白军锋

考核聘任委员会下设四个考核组:教师系列考核组、政工专业考核组、财经系列考核组、工程等综合系列考核组。

教学系列考核组由陶昆同志任组长;政工系列考核组由王任远同志任组长;财经系列考核组由徐国强同志任组长;工程等综合系列考核组由李江明同志任组长。

各专业考核组成人员由各组组长提出名单,考核聘任委员会确定。

五、几点要求

(一)考核和聘任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量大,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政工专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在考核聘任中,要严格按照《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考核、聘任工作的通知》进行。

(二)参与考核聘任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大公无私、不徇私情、做到公道、公平、公开。

(三)被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聘任交费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执行。

(四)考核工作于元月20日结束,聘任工作于2月28日结束。

(五)做好落聘、高职低聘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积极参与竞争,更进一步做好自己的工作。

通过本次专业技术人员和政工专业的考核聘任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努力工作、勇于创新,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为学院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建设全国示范性职业学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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