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展示学校广大师生的文明风采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现面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征集2024年第三季度好人好事、“四德”典型人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面向本支部、本单位全体师生,推选第三季度好人好事和“四德”典型人物。
(一)“好人好事”评选标准
1.在“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理念,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中事迹突出的;
2.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支持、理解、参与社会及学校重要工作、重大建设事迹突出的;
6.坚持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7.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8.在移风易俗、反对邪教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9.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四德”典型人物评选标准
1.社会公德:以“爱国”为核心,突出理想信念和优秀公德理念,主要包括爱国奉献、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诚实待人、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
2.职业道德:以“诚信”为重点,突出善为善成的道德实践,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践行责任、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严守标准、执行规定、提升素养、团结协作等。
3.家庭美德:以“和睦”为重点,突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幼小、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
4.个人品德:以“友善”为重点,突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热情诚恳、严以律己、修身律己、廉洁从业、勇担使命、自强自立等。
二、评选方法及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中进行发掘,择优推荐2—3件好人好事,推荐1-2人入选“四德”之一类型的典型人物,并做好候选事例的调查核实和把关工作。2人以上(含2人)共同参与的好人好事,作为集体申报。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事迹由文明办组织人员审核评审后,评出学校季度“好人好事”和“四德”典型人物。事迹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并择优推荐上级部门。同时对评出的好人好事和“四德”典型人物按所在支部部门,在精神文明先进考核时对支部予以加分。
三、材料上报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学校文明办。
2.联系人:韩娜,13781869567(6999)
平职学院文明办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平职学院好人好事推荐表.docx
附件2:平职学院“四德”典型人物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