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村农业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毕业生首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我校2025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我校2025届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温馨提示:
1.建议尽量使用PC端即电脑(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如:护理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等全称),否则可能会存在无院系认领收缴材料并审核的情况!
3.系统默认的银行卡无需修改(禁止填写支付宝账号或其他形式的收款信息)。
4.依据工作要求,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因此要求所有申请人必须有河南省社保卡,并且要对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进行激活,社保卡状态显示正常。申请学生必须提前办理好河南省社保卡。如因本人的社保卡问题造成资金不能发放,后果由申请毕业生负责。
5.如补贴系统中未抓取到卡号,请填报河南省社保卡,否则会影响补贴款的发放。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种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完整的学生证个人页左右两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合同: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成员信息中包含毕业生本人或持证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①系统核对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截屏+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即可;
②系统核对不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5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注:如持证人是本人无需提交家庭关系证明。
(三)纸质材料上交要求
申请补贴的2025届毕业生应交的材料:
1.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人工审核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系统核对不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贫困支撑材料(一并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家庭关系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个人纸质材料8月31日前交学院辅导员处,各学院汇总后于9月2日17:00前将学院个人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就业处409办公室,联系人:梅冰。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校初审(8月15日至9月15日)
申报系统审核操作和最终材料上报工作由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就业中心将根据毕业生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初步审核意见
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属高校进行人工审核。
(四)人社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复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复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 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我校2025届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就业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