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现就做好我校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项目要求

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由所在部门提出变更意见,省级项目还需报教育厅审批。

二、开题范围

2023年和2024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具体包括已获得省级立项的职业教育类、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指导类项目,和校级其他一般类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三、开题流程

1.开题报告(见附件2),由项目负责单位,进行初审、汇总。

2.校级一般项目由所在部门组织开题报告会,7月20日前完成。

3.校级重大、重点项目,及已获得省级立项的课题,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开题报告会,初步定于7月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开题报告会以答辩形式进行,PPT汇报限定在5-8分钟,专家提问评议。PPT汇报围绕: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研究的创新点、研究方法(实践性研究课题,必须有实践实施方案)、研究已开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等方面展开。专家组审阅项目组开题报告,提出问题并给出项目实施的相关建议。

四、其他要求

1.参加学校组织开题的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单位审核、盖章、汇总后,于7月19日前,报教务处。

2.由所在部门组织开题的项目,请于开题报告会前2日,将开题工作安排(含时间、地点、所聘专家、项目名称等信息),报教务处备案;并于开题完成后一周内,将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材料(电子档1套,纸质档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存档。

材料报送联系人:赵鹏飞老师 17739020375

教务处

2024年7月8日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度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报告.docx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