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9文章来源:人力资源部 浏览次数:

校属各院系部门:

根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对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职工发放荣誉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煤炭系统工作时间,男职工满30周年、女职工满25周年和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男职工25周年、女职工20周年的全民职工均享受荣誉金。

二、各单位填报《2022年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金发放花名册》及《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登记卡》纸质表各一份。(注:荣誉金登记卡照片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基层单位审核意见处不用盖章,荣誉金发放花名册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制表人签字)

三、凡符合享受荣誉金条件的职工,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准重报,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跨年度申报的,按原符合享受荣誉金年度的标准发放。

四、以上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395427285@qq.com邮箱中,纸质材料于8月11日前送至办公楼一楼人力资源部110室孙静处,请各院系部门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2022年发放荣誉金标准为每人7796元。

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8日

 附件1: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登记卡.docx

 附件2:2022年长期从事煤炭事业工作荣誉金发放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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