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文章来源:人力资源部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医保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鉴定的教职工下载附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重症慢性病鉴定表》。该表“病情介绍”栏应由二甲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核定身份后填写,诊断依据充分、完整。

二、新申报人员向单位报送如下材料: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重症慢性病鉴定表》(医生填写病情摘要、医院盖章)附带相关检查单据;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2.诊断证明;

3.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时间范围2022年6月~2022年11月,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无近期住院病历不得申报)。

三、以上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前与人力资源部张婧联系后送至指定地点,审验合格后,统一参加集团组织的体检鉴定(体检时间待定),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或家属)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申报重症慢性病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需申报人员按照病种规定,认真填报,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将申报材料送交至张婧,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婧 电话:18603753987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重症慢性病鉴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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