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8文章来源:人力资源部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全员有考核,人人有指标”的总体要求,按照学校党政班子会议工作部署,请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方案须责任明确、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指标合理,在坚持公开公平、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下,充分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统筹考虑考核要素,明确量化计算办法。

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办公楼106室。

联系人:裴昊 61206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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