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7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 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同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2.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

(三)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 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 景和预期社会效益,申报人所属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的优先。

(四)主持有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装订)。(注:封面上的所属专业类、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一份: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企业实践时间证明。装订成册(不超过50页),需要有目录。

(三)申报时间要求:请各单位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1月10日12:00前,将拟申报人员名单报教务处,1月18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院研究推荐人选。

联系人:李宜春;联系电话:62056;电子邮箱:pzxyjwc@126.com。

四、其他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一经入选,培养时间为三年,需按相关要求完成培养期目标。发表、出版与培养计划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学术报告及鉴定成果等,均要注明“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编号”字样,否则,不能认定为考核依据。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

附件: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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