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依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9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以“消除火灾隐患,防范重大风险”为主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现实斗争,充分运用传统媒介和网络媒介的传播效应,丰富传播形态和传播样式,在全院迅速掀起消防宣传高潮。紧紧围绕学生复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以案说法开展针对性警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全校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形式网络宣传。各单位通过微博、微信、抖音平台等多种网络宣传模式,宣传各类消防知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通过过共振效应,联合发布消防安全话题,形成宣传声势。

(二)召开一次线上主题班会。充分运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开展线上宣传教育,各院部围绕消防安全召开一次线上主题班会,利用移动客户端对师生进行宣传,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提示宣传力度。

(三)利用新媒体观看一次火灾警示视频。

(四)查找火灾隐患。各单位自行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全校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本单位教所管辖的办公室、实习实训室、仓库等,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责任落实到人。需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二)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处、实习实训中心、资产管理处、饮食公司、图书馆等部门联合对学生公寓、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等消防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扎实推动和落实好火灾警示月活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批评。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借鉴运用好之前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机制。各单位开展的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四)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图片等资料,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学校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zxybwc2010@163.com

保卫处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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