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8月4日上午,学院党政领导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典型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传达上级关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要求。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然后逐条宣读研讨《条例》全文,力求全面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问责主体和对象、责任划分、六方面问责情形以及问责方式等关键点。

大家一致认为,《条例》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要坚决贯彻落实。

大家表示,《条例》亮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唤醒全党的责任意识,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有了制度抓手,传导了“有职必有责、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的压力,碰硬较真、问责追责将成为党建工作的“常态”。

与会领导认为,高校基层党委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中央、省委和集团党委的决定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学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保证党在高校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提出,《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传达学习好《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当前正值假期,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安排党内学习,纳入二级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党委将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推进《条例》的落实。(张庆新)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裴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