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平顶山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03-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王天胜)2月26日,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召开,我院荣获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学院安办(保卫处)荣获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并受到大会表彰。

一年来,我院安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学院关于安全工作的部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检查与监管,努力促进学院安全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学院安全工作全年实现了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轻伤以上事故发生,安全形势继续保持了良好的态势,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初,市政府安委会年终考核组对我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考核组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帅旗对我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学院党政重视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管理规范、档案材料完整翔实,工作目标标杆高,检查落实力度大,为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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