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市安全生产暨煤炭工业工作会议上,我院被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予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院保卫处荣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
2009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与市政府签订了《平顶山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保证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实现了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为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态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王天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