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自连院长当选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副会长兼常务理事

发布时间:2007-12-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13日,在结束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2007年年会上,我院院长仵自连当选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会长由上海师范大学校长、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担任。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支持和指导下自发形成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

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章程》,该协会的主要宗旨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下,依托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以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为主体,密切配合政府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争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起到连接政府、学校与社会的桥梁作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路作出应有的贡献。

该协会的主要任务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践探索。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指导下,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具体要求,组织示范院校开展各项协作活动,为示范院校的创新实践提供指导、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推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过程的自我修正、持续改进、不断深入,确保成果。二是宣传辐射。作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协作团体,利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和有关刊物及媒体,及时、全面、权威地报道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动态,宣传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先进经验,提高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果的共享度,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内涵建设,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影响。(裴朝阳 李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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