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反着装规定者(混穿、挽袖、卷腿、敞怀、披衣、衬衣不束腰、空乘、空保专业学生不佩服戴肩章、领花等),每次扣2分; 2. 要求着制式装时,佩戴非职业化要求的装饰品,男生长发(胡须)、光头、染发、女生浓妆等现象,每次扣2分; 3. 凡在宿舍区外,穿背心、拖鞋、赤脚、赤背等现象,每次扣2分; 4. 就餐完毕未将餐具送到回收处者,每次扣2分; 5. 凡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每次扣2分; 6. 打架斗殴、蓄意闹事、抽烟酗酒等,视情节轻重,扣5-10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7. 男女交往,举止不文明,有勾肩搭背等行为者,每次扣5分,并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