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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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即教育部41号部长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教育部令41号贯彻实施情况以及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学籍电子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即教育部41号部长令)的贯彻实施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更好的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多次召开学生管理工作研讨会,共同探讨新时期下学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及规律,为此,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转专业、转学的有关规定(试行)》、《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使学校各项学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较好的维护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原则,要求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逐条分析、通篇把握,同时要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进行梳理,对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或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可及时向学院反映予以补充和修订,使其逐步规范完善。

二、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招生公平公正、规范高校办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像片、身份证件、纸质档案等材料,可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体制外违规招生等行为的发生,避免为学籍学历遗留隐患。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为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晓阳 李树伟

副组长:宋伟毅 李清锋 张立方 刘翱翔

成 员:王立亚 李慧超 肖德军 姚新兆 魏耀辉

各教学院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魏耀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教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查时间:2019年9月7日—10月30日

(三)复查范围和对象

录取报到的2019级新生

(四)复查办法及要求

1、学生基本信息复查。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以教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遵照有关文件精神,将《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学生学籍表》和《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

对于2019级学生除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录取新生名册与新生本人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外,各院部还需将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张贴在学生宿舍和教学楼,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互相监督。各院部负责照片复查的老师须在两人以上,要认真负责,核对无误后,在新生复查结果上签字,同时班级辅导员、各院部负责人、学生处和招生处签订新生资格复查承诺书。

2、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新生报到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部文化课测试,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测试笔迹与省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差异悬殊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艺术类新生要进行专业测试。

3、身体复查。由护理学院卫生所负责,军训期间各学院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对于军训期间新生身体健康复查中发现的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

4、档案信息检查。10月上旬,学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院部的配合下以班为单位审核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纸介质档案内容,做到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纸质档案信息照片、身份证和本人相一致。同时将学生本人填写的《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学生学籍表》和《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与学生档案的笔迹以及像片进行详细对照,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单独核实,核实结果签字后报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办公室。

5、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学校确立投诉处理机制,复查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落实后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处理意见,届时,招生处、学生处将分组深入各院部进行督促检查。除了各院部自查外,学校还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工作(电话:纪委15713756557;学生处0375--2066470、招生办0375--2066462),举报不受时间限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6、对高考加分考生进行复查。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生处、纪委落实对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新生进行加分资格和成绩复查。

7、违规调整专业复查。招生处、纪委、学生处三部门落实新生入学后的专业调整情况。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进行,尤其对艺术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严格复查以及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借读生到校就读复查。

(五)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院部在新生复查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对规定的复查对象和范围要周密安排,不留死角。在复查的程序和方法上,要严密周全,便于操作,既不能冤枉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也不能放掉一个舞弊的学生。参与复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参与舞弊的工作人员按高考作弊论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者的责任。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所查出的舞弊学生的档案应交新生入学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存备查。复查结果由学生处按省教育厅要求时间及时上报。

三、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各教学院(部)根据学校招生办提供的省级招生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对新生信息进行审核,学生处学籍室在各教学院(部)审核的基础上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本校入校的新生数据,在网上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未在教育部录取数据库备案的新生、复查后不符合条件的新生,不予以注册。

(二)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各教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12号)文件精神,将二、三年级在校专科生基本情况逐级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学籍室,学籍室审核后于9月30日前将在校生新学年学籍进行电子注册。确保在校生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要在新学年对在校生的升级、奖惩、退学、异动、死亡以及其他学籍变动情况等进行电子标注,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认真、按时完成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任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专人负责制,逐级签订承诺书,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自查和抽查工作,并将相关文件、数据、资料准备齐全以备督导检查。

3、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严禁搞形式主义。对工作不实不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承担直接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学校要加强校内招生、教务、学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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