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安全监察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16:15:41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季节特点,学院决定开展秋季安全监察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94日前,院属各单位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学院进行安全监察督查;95日起迎接集团安全监察督查。

二、自查及督查主要内容

1.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2. 各层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应查未查、应改未改、应追未追、重复隐患”

3. 干部值班带班等履职尽责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 应急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制订与实施情况。

5.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设施、电梯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6. 学院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 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情况。

8. 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情况。

9. 特殊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带队检查。自查自纠要着力查漏洞、补短板、抓整改、重落实。

2全面排查,重点突出。各单位安全检查要细致认真,覆盖率达到100%,严防图形式、走过场,加强对存在隐患区域、薄弱环节和重要岗(部)位等方面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3严格整改,狠抓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五定、四签字”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