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版2014)已于2014年8月3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环境,推进学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版2014)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