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开展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平〔2013〕417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消除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学院决定从2013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开展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定“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以安全超前防范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第一责任,增强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加大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学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实现安全年。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副职任副组长,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
三、活动主题
警钟长鸣,持续安全。
四、活动主要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宣传教育处负责抓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活动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中的典型人物事迹,并开展安全生产格言警句征集活动。
(二)工会牵头做好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活动、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示活动。
(三)办公室负责交通安全、校车安全、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开展交通事故案例展示活动。
(四)团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演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内容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各学生社团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五)学生处、各教学系部负责开展“安全知识进公寓、进社团、进班级”活动。举办安全警示教育主题班会。并抓好学生宿舍区内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推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规范与安全文明公约。
(六)保卫处负责开展以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以及防意外伤害等为内容的图片展、案例分析等宣传活动。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9月21日-9月30日,为活动计划制定和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研究制定本战线、本单位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为总结考核阶段。学院将根据活动主要内容进行分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强化各级安全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安全执行力,切实通过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持续安全。
(二)认真组织协调,发挥系列活动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内容及要求,认真组织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活动的开展工作。
(三)突出安全重点,超前做好安全防范。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做到“六结合”: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与业务保安相结合,与重点安全监控相结合,与安全督查、检查相结合,与全面安全排查相结合,与安全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超前防范能力。
(四)强化安全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百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考核,将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效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对活动安排不认真、任务不具体、工作不扎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并跟踪督促制订措施,盯住整改。通过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学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顺利实现安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