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平顶山市政府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上,我院荣获“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2011年,我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健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教职工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感,夯实安全基础;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建立安全逐级负责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管控力度,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全市共有20家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