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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上报教职工个人机动车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1 08:48:39  点击:[]

院属各单位:

随着教职工个人机动车辆的增加,为规范教职工个人机动车辆的统一停放和管理,现对教职工个人的机动车辆进行全面统计上报,请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个人的车辆统计表纸质材料报至学院保卫处,电子稿发至pzxywzbwc@163.com邮箱。未统计上报的机动车辆,9月23日后将禁止进入校园。

学院保卫处

2013年9月11日

附:车辆统计表

车辆统计表

单位(盖章)

姓名

车牌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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