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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

关于印发《2012年度经费预算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5日 00:0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2012年度经费预算分配方案》已经学院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2012年度经费预算分配方案

一、经费分配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2年度经费分配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和细化预算管理体系,调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优先安排职工工资,保证学院各项基本运转经费,增收节支、依法理财,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编制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经费分配办法

(一)学院经费支出按战线切块分配,由各战线进行承包,战线领导是承包经费指标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院2012年经费支出预算除工资性支出按照教代会提出的增长目标增加预算外,其他项目原则上按照上年指标基数分配。

(三)教师超课时酬金及外聘教师酬金、班主任津贴、管理员津贴、值班补助等,将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及工作量测算分配额度,五院一校一中心支出直接计入各自成本。

三、预算的执行与管理

(一)收入预算的管理

1.学院的经费预算依据收入确定,办学收入的实收情况将直接关系到经费的使用。为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学院将推行五院一校一中心经费与其收入挂钩管理,系部院校学费清欠纳入正常工作目标考核。财劳处负责收费的管理工作,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信息准确及时反馈。各管理部门、各院校系部、各独立核算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证应收的费用及时足额收取。

2.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关于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学院鼓励教学、科研部门在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在国家和学院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学院的各种资源组织收入,所得收入全额上缴学院后,按照学院有关收入分配办法予以分配;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资金,对于争取到上级支持资金的单位和部门按照中平〔2011〕715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3.院财劳处负责学院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批,收费票据的领购、核销统一由院财劳处管理。其他任何部门未经批准均不得自立名目,自购票据、自行收费。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截留收入的单位,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支出预算的管理

1.学院成立由督导、财务部门组成的经费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处),经费管理办公室在院行政的领导下,统一负责经费切块预算的支出预审工作。

2.经费管理办公室要坚决维护支出预算的严肃性,配备专人负责经费支出的审核、登记和汇总,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支出预审,对超预算项目的支出不予签字记账,财务对没有签字记账的支出不予报销。

3.各战线、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切实负责,顾全大局,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项目使用切块经费,凡因经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致使工作受到影响者,学院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且不予追拨经费。

4.教科研等专项经费必须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内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做到有计划、有预算批复。经费管理办公室将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专项经费不得列支餐费、礼品等消费性支出。

5.重点控制支出:继续加大有关支出项目的控制,各种工资、奖金支出由院长统一审批,工资性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储;所有车辆费用(包括二级单位车辆)、招待费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集中报销,费用从各战线、各单位切块经费列支;严格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学院将根据切块指标印发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报销专用小票,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支出在切块指标内凭票报销,指标外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6.严格资金预算管理,继续执行月份资金计划审批制度。各单位经费支出计划,需经本单位及战线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财劳处审核汇总,经总会计师签审后,上报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财劳处按照集团资金结算中心批复下达的资金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大额支出必须先挂账,报院长集中审批后,根据学院资金情况分期付款;院财劳处是学院一级财务管理机构,在院行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财劳处要坚决维护支出预算的严肃性,严把经费支出关,杜绝无计划、无来源的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审批程序进行支出管理,实施支出监控,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控制现金流量。

(三)经费管理的审批权限

1.经费审批的基本程序

(1)指标范围内的开支:支出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经办人、部门领导签字,主管院领导及总会计师审批同意,财务方可报销。领导签字必须写出自己的意见,否则视同未签;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须经院长审批后方可支出报销。

(2)指标以外的支出必须经院长审批。

(3)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修缮项目等按《集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学院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税务发票或正规收据,报销单据应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核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审批采取回避制度,实行互签。

(5)各处室、系部应确定一人为兼职报账员,具体负责报销工作,各种支出报销,原则上按照审批程序,每月集中审批会签一次。

2.重要事项的审批

(1)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经费,事前由使用部门按照资金渠道报详细的用款预算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集团及学院有关规定实施。

(2)院级领导出差须经院长事前批准;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院长汇报后方可外出;省内五人以上(含五人)出差须经院长审批;省外出差必须事前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学院工作人员出国必须经院长同意,根据有关出国批复手续方可报销。

(3)出差乘坐飞机必须事先报请院长批准,凡事先未获批准乘坐飞机的,学院按直线火车票价报销交通费用。

(4)国内出差一律不借备用金,经学院批准到国外出差的,在无拖欠公款的情况下,可根据有关的出国批复文件借一定的备用金;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必须附会议(培训)通知。

(5)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支出由各系按学院规定编制发放表,学生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并通过银行转储。

(6)教师课酬和岗位津贴的发放由各系部负责,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处审核,外聘教师所占工作量不得超过学院规定比例。

(7)各战线安排的加工维修费用,由各施工单位依据批示及各战线经费支出登记簿,按时到督导处、财劳处进行记账。否则,费用自负。

(四)监督与考核

1.2011年经费支出继续实行“支出”登记的管理制度。学院印发统一的“经费支出领用登记簿”,各战线费用报销时,实行“三登记”即由督导处、财劳处与报销单位同时进行登记。按月考核,并通报结果。

2.严格预算指标管理,实行经费切块指标承包风险抵押责任制,经费包干,责任到人,总量控制、超支自负,节约奖励(按节约金额的50%奖励)。

3.经费管理办公室每月向总会计师、学院领导报告经费支出情况,并在督导会上通报,加强对经费支出的动态监控。凡经费超支的单位,停止其经费报销。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有全局观念,以学院改革和发展大局为重,严格执行本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依法组织收入,节约支出,管好、用好有限的经费,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财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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