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四个带头”、“五个严禁”。“四个带头”即: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及各项要求;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简化丧事办理流程,缩减丧事办理时间;带头劝阻近亲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五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包括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嫁娶事宜进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