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组织生活规范与要求
(一)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1、团的组织生活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团组织必须以严格的制度来保证团的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经常性,团支部应认真做好组织生活安排,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
2、坚持每两周举行一次团的组织生活会,每学期不得少于7次。
3、团的各级组织必须把好团的组织生活考勤关。由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并自觉按要求签到。因病或因事需请假的团员,应事先向所在支部书记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均以无故缺席处理。
4、团支部要定期向学院团委汇报组织生活情况,随时反映团员的要求和各种意见,以便加强领导,保证团组织有的放矢,过好组织生活。
5、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应以学习党团知识、时事政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文体活动等思想性、教育性强的活动为主要内容。
6、各团支部对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要认真记录;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应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7、各团组织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汇报,反馈各团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及时总结。
(二)组织生活内容极其形式
1、组织生活内容主要是组织团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组织团员开展团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员自身修养;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落实团的各项任务。
2、组织生活形式应坚持严肃性、纪律性,以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为主的团日活动,各级团干部在组织生活中,应结合学院、支部工作的实际。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发挥团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积极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同时,应坚决杜绝以单纯的娱乐活动代替团的组织生活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