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制度:
1、学院团总支委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若有重要事情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可召开团总支扩大会议,吸收基层团支部书记参加。
3、团总支委员会议、团总支扩大会议,由团总支书记主持.开会前,书记必须研究议题,做好准备,不开无中心、无议题、无准备会议。
4、每次会议都应签到,做好记录。对议题的表决或做出的决定应有文字记录。
5、总支委员会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对集体形成的决议有不同的见解,允许保留,但不准在行动上有所违反的行为,更不得在会外发表与决议不符合的思想。
6、加强组织纪律,团总支委员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有关会议的内容无传达任务时,可稍作保密。
7、团总支书记应要定期检查,各团支部贯彻执行团总支委员的会议的任务的实施情况。
8、团总支委员会议的情况应向学院团委和系部党总支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