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开发学院团总支评优评先制度

作者:admin 时间:2013-12-20 点击数:

为鼓励高职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使学校奖励措施更加切实有效。根据学校相关优秀个人、集体评选办法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一年级学生成绩突出,基本情况达标,无不及格情况,获得职业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二、三年级学生成绩突出,基本情况达标,无不及格情况,获得过至少一种职业资格证;

3、三年级学生英语水平原则上必须通过三级;

4、综合测评积分班级排名在前30%;

5、其他标准参照学校评先评优文件精神及具体通知。

二、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全班同学或全部成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班级所占比例较高;

2、班干部团结协作,模范作用好,班级制度健全、规范,能围绕学校、学院和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社会实践参与率高,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对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支持且参加人数多、贡献大,得到各班级的公认;

3、全班学风好,大学英语等统考科目考试通过率高,职业资格证持证率高;

4、有较强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各项评比中成绩突出。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履行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尽的义务,没有成员受过违纪处理或行政处分;

6、其他标准参照学校评先评优文件精神及具体通知。

三、特殊贡献申报条件

上一学年在科技、学术、文体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体或个人,在评优评先申报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具体包括以下4项:

1、科技创新:参加国家、省、市级以上教育系统组织的科技制作发明竞赛活动及成果展取得名次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2、学科成果:

a、在国家、省、市级专业类知识竞赛(以正式文件为准)中获奖者;

b、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者;

3、精神文明:积极参与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或个人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杰出表现,如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等突出事迹者;

4、文体优秀: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四、先进个人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分别于每年3月、9月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并向班主任提交先进(优秀)申报材料、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说明、事迹材料;

2、班主任对上述材料先行初审,将所有申报学生按综合情况优劣、成绩大小作先后排名;

3、班主任按学院分配的名额指标在限额内等额评选,资格确定后进行填表,报年级辅导员复评;

4、年级辅导员依据评选的基本条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遵规守纪等具体表现情况进行全面复评、审核,向学院学工部推荐;

5、学院学工部对各年级辅导员复评后推荐提名的学生个人进行第三次审核后向全院师生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6、公示后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确定上报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凡出现如下行为表现之一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

2、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党、团和学校、学院行政处分者;

3、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4、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情况;

5、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或恶意拖欠学费者;

6、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者。

六、先进集体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优秀集体的申报由班主任分别于每年9月、3月向年级辅导员提交班级(团支部)申报材料,及其他相关说明、事迹材料;

2、年级辅导员对班主任上报的先进集体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将所有申报集体按综合情况优劣(包括各项出勤率、成绩大小、考试通过率等)作先后排名;

3、年级辅导员按学院分配的名额指标在限额内等额评选,资格确定后进行填表,向学院学工部推荐;

4、优秀团支部由年级辅导员报分团委复评,分团委根据申报支部具体表现情况进行全面复评、审核,向学院学工部推荐;

5、学院学工部对各年级辅导员或分团委复评后推荐提名的班集体或团支部再次进行审核后向全院师生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6、公示后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确定上报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八、其它:

1、学校评优评先申报工作主管部门为高职院学工部;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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