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总支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总支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总支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院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总支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总支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总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总支委员会或补选总支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由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总支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总支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总支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党总支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总支委员主持。
每次举行总支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总支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