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基建工程及零星维修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总务处及物业公司的职责,合理使用项目维修资金,强化爱校意识、节约意识,更好的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高效优质、快捷便利和规范的服务, 特明确相关规定如下:
一、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分类
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新建工程,包括新建教学楼、实训楼、宿舍、办公楼、体育场馆以及运动场等工程项目。第二类是改扩建项目,包括教室改造,实训室改造、办公室改造、学生公寓改造、供水供电设施改造、室外原有道路改造、运动场整体改造等。第三类是校园零星维修项目,指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并在时间上超过质量保修期的,具体包括:
1、各类建筑物的上下水管、水龙头、软管、各类阀门、水箱浮球、高低水箱、水池落水、水表、雨水管、水斗、弯头等保养维修与安装;
2、室内外开关、插座、电灯照明、电表、电扇、各种灯具、调速器等保养维修与安装;
3、室内外供水、排水、高低压供电、消防管道的维修及保养。
4、各类建筑物内门窗、壁柜、楼梯扶手及栏杆、橱窗维修,修配门锁、把手、门搭扣、插销、合页,配玻璃,安装纱门窗、墙面、地面、天棚、吊顶等维修。
5、学生公寓内物品柜、桌子、凳子、教室实训室内课桌椅、讲台、黑板、书橱柜等维修;
6、窖井、地漏、大小便池、水池、化粪池等日常疏通及维修。
7、道路、广场基层及面层维修、道牙、栏杆、雨水井及篦子、升旗杆、自行车棚、雨棚、门头等公共设施的零星维修。
8、运动场地面层如塑胶跑道、沥青路面、足球草坪及其他面层的维修。
二、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资金计划安排
督导处及计财处根据往年的基建及维修金额进行测算,合理安排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资金计划,明确经费渠道、来源、金额及部门,同时确定使用流程,为学院基本建设及维修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三、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职责划分
1、总务处职责
总务处负责第一类基建工程及第二类改扩建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设计方案的确定、概算的编制、招投标程序的实施、施工过程监管、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决算审核、竣工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入账及支付手续的办理、质保期内督促维修等工作。
2、物业公司职责
物业公司负责第三类也就是校园维修工作,第三类涉及的内容包括建筑物室内外土建、给排水、供电设施、教学设施及公共部分的维修。物业公司需配备专业的土建、水电、木工及具有综合素养的维修作业队,加强日常的巡检及维修,不能出现该日常维修的因没有按时维修而造成数量大、金额多的改造项目,从而加大学院维修资金的投入。为此,物业公司应做到:
(1)、24小时全天候安排人员对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正常秩序有影响的停水、停电等应急报修,设立报修电话。
(2)对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公用设施,如道路、路灯、井盖、自行车棚等实行每周巡检,保证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
(3)各类维修项目要达到使用部门要求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4)一般零星维修,在接到报修起8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应向报修方说明理由,并约定完成维修时间;
(5)维修使用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格、数量要接受报修方的监督;
(6)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证质量、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事故责任。
3、各职能处室及院部职责
各院部、处室需爱护所管理、使用的物品、房屋及公共设施,同时各院部、团委、学生处需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教育,使学生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意识,切实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对于人为破坏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的要有相应的处罚条例。自然损坏出现的维修由各院部、处室负责向物业公司直接报修,同时交总务处备案,总务处将此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考核与要求
1、督导处负责对全院的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进行考核,总务处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维修情况进行考核。
2、总务处需加强对物业公司日常的监督与考核,发现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求立即整改,建立周检查、月汇总、年考核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维修项目监管考核常态化、动态化,确保学院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及杜绝外包,为学院节约资金。
3、物业公司确实因技术力量无法进行维修需请专业施工队维修的需按程序上报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后,由总务处按照学院相应的管理办法列入第二类维修项目安排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