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届五次教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规划,一个抓紧”的工作思路,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了切实抓好各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更加规范基建维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管理合同化
对于学院的基建工程及校维修工程实行合同化管理,总务处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进行把关,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定工程工期造价及质量标准。
二﹑工程管理招标投标制度
对于所有的基建工程以及三万元以上,并且同时具备工程地点固定,分部分项工程完整,能够套用标准定额比价等工程条件的校维修工程,均采用招标的方法确定施工单位。招标由总务处组织,纪检﹑督导﹑财务等部门参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高质量优﹑价格低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
对于三万元以下并且工程地点分散,分部分项工程零碎以及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套用定额核算的校维修项目,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优先选择内部单位,内部单位施工不了的,方可由总务处上报院领导再公开选择外部施工单位。
三、工程计划管理。
学校基建工程及校维修工程都要先有计划后施工。对于房屋修缮项目,报计划科落实工作内容。再上报学院领导,等学院主要领导批示后,工程管理部门签发计划任务单,施工单位按任务单要求组织施工。
其它维修,由基层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战线领导签署意见,学院主要领导批准以后报计划科落实工作内容;总务处签署计划任务单。对于无计划项目以及工作内容以外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决算。
四、工程概预算的审批。
1、进一步规范工程概预算审批制度,在我院施工的工程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学院2005年工程概预算审核办法》进行工程预决算审批工作。
2、对于所有的基建工程及校维修要做到施工前由预算,施工中有核算,竣工后有决算。
(1)施工单位必须在计划任务单下达7日将预算及相关资料报送总务处,总务处经审核后上报学院领导审议作为投资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避免盲目的追加投资及控制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进行核算,每月20日将核算资料报总务处,总务处审核后向学院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
(3)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15天内将竣工决算报送总务处,资料必须齐全。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必须经工程主管人员签字认可,总务处才予以决算。
3、规范工程造价审批程序。
(1)基建工程:由施工单位将预算报送总务处,经总务处初审后,上报计划处进行终审。
(2)校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将工程维修预算报总务处计划科,填制预算审批单,总务处领导签署后,计划审批部门审批。
对于工程预算,必须资料齐全,基建工程要有图纸,施工图预算书、设计变更及签证(必须主管领导,监理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及签字,缺少一方不签字,不进入决算)。校维修工程,必须有计划任务单、施工图预算、图纸、装饰材料及定额外安装材料的原始发票,总务处现场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决算,否则将不予决算。
4、加大工程材料的管理力度。工程中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70%,因此,有效的控制材料价格就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对于地材价格,严格执行“平顶山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对于新品种的装饰材料及安装工程定额外材料价格,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及供货厂家,经总务处派人调研核实后再进行预算审批工作。
五﹑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
1﹑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明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工期,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拖延工期按合同约定进行罚款。
2﹑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总务处上报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基建工程须绘制网络图,校维修工程须绘制横道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计划施工,每月20日上报工程量及进度完成情况,如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须查找原因并提交总务处,总务处上报学院领导,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上报竣工通知单,总务处收到通知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工作。
六﹑工程质量的管理
1﹑基建工程开工前总务处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根据施工图和设计说明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对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3﹑按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下发通知单,禁止使用。
4﹑对于重要的工序﹑部位﹑质量控制点,要指令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督与控制,总务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
总务处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