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智能制造的“无人机+行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2)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93
2、项目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智能制造的“无人机+行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最高限价:153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财招标采购-2023-193-1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智能制造的“无人机+行业”创新基建设项目 |
1530000
|
153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面向智能制造的“无人机+行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数量:1
技术需求:“无人机+行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满足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满足学生完成无人机的组装、调试、驾驶、航拍、编队编程与表演、农巡检、航测等实训项目,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服务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6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
3.方式:供应商凭CA登陆(http://www.hnggzy.net)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网站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戳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戳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经二路12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已办理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并完成信息登记,数字证书及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可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平台帮助。
2.提交投标文件戳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供应商)应通过河南省公共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参与开标会议,并在平台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远程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未递交处理,详情可查询:i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督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温河区黄河路81号
联系人:吴洪超
联系方式:1378108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李长江、牛英宇
联系方式:0371-65954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江、牛英宇
联系方式:0371-65954154
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