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学院中层机构调整工作业已完成,为规范单位、部门网站建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网站所用名称与调整后名称不一致的,一律在4月10日前完成变更,规范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2、各单位、部门网站要按照学院“星级网站”评比标准,进一步加强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3、各单位、部门网站上的“友情链接”,名称要相应做出变更。
4、新设立的单位和部门,尚未建立网站的请于4月30日前完成网站建设。
学院党委宣传部将于4月中旬开展第一季度“星级网站”评定,评定结果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宣传部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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