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职工2014年养老、医疗、企业年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发布人:wlj 来源: 浏览次数:

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自2014年7月起执行新的养老金、医疗、企业年金缴存基数,月缴存比例为:养老金8%,医疗金2%,企业年金2%。2014年全民、集体职工三金月缴存最低标准为:养老155.2元/月,医疗38.8元/月,企业年金38.8元/月。最高标准为:养老776.16元/月,医疗194.04元/月,企业年金194.04元/月。

按照调整后的养老、医疗、企业年金月缴存额,在教职工9月份工资中对7、8月份三金的差额进行了补扣。

特此公告。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0月14号

上一条:关于开展教职工选项健身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2014年10月份党委中心组及职工理论学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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