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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教职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和有序停放,请各单位将2014年元月至今,教职工新增的机动车辆,于4月30日前上报到学院保卫处。未上报登记的车辆将不准进入校园。
特此通知。
学院保卫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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