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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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现将科技厅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地市创新引导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其它各类计划的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二)除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三)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组织方式

(一)有关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二)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四)省科技厅直属单位、代管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厅总师办审核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科技经费补助的,需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经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或通过网址http://app.hnkjt.gov.cn/进入)填报项目预算书,并进行经费过程管理。对于未按要求填报预算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项目预算书通过经费管理平台网上审核报送,本次不必提供纸质材料,待项目经费预算批复后,报备一份正式预算书。

(四)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5日。相关资料见科研处网站。

五、申报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6月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吉增权 ,联系电话:67609(小号)。

科研处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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