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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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学院教职工健身徒步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1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职工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倡导“我运动、我健康”的理念,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中,特举行本次学院教职工健身徒步走活动。

二、活动时间

二○一七年三月四日上午。

三、活动路线

市生态园沿湖逆时针方向走3周。每周3.5公里,路线总长度:10.5公里。

四、活动具体安排

1、从学院出发的教职工请于上午8:10分在学院北停车场集合出发;从市区出发的教职工请于上午8:30在生态园门口(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标牌处)集合,点名并宣读活动注意事项、照相。9:00准时比赛。

2、选手领取号牌后比赛开始,第一圈结束后在起点处领取第二张号牌,以此类推,第三圈结束到达终点后,按到达顺序出示号牌、计时,成绩留存备用。

3、活动结束,集中点名后方可自行返回。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根据参与活动总人数的多少进行录取。一等奖按参与活动总人数的10%录取;二等奖按参与活动总人数的15%录取;三等奖按参与活动总人数的20%录取;其余为鼓励奖。

六、注意事项

1、校车与参加活动人员一起出发,做沿途服务保障工作。

2、参加活动人员自动组成小组集体活动,尽量避免单独行动。

3、比赛过程中均采用匀速和快步走的形式进行,杜绝跑步。

4、路线全程沿湖边活动,活动人员不得下水以保证安全。如有心肺系统疾病,请自行携带应急药品和防护工具。

5、到达终点集合清点人数后方可自行返回,自行游玩人员要保证自身安全。如中途放弃比赛,请及时联系学院组织方人员。

七、组织保障

1、参加人员实行双签到,集合前签到,到达终点后签到。(负责人:郭晓乐)

2、为了活动的安全,根据速度的不同,实行分梯队负责制,郭晓乐负责走在最前面的队员,范长春负责走在中间的队员,翟澄清负责走在后面的队员,负责人要避免队员单独行动,协调好队伍的流畅性。

3、先到达人员在终点签到后原地解散,等待后续人员全部到齐后合影留念。

4、凡带儿童的人员,为了安全,防止儿童下水游玩。

学院工会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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