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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3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教外(2018)3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院正式在编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二、国外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方式

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资助的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教育厅承担30%,高校承担20%。各校的配套资金按照每年实际录取人数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进行核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等内容报至学院外事办公室(院办公楼513室)。科研处会同教务处、外事办等部门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后,个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罗鸿伟

电 话:69878

附件:1.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报指南

2.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外事办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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