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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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工健康卡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信息化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豫政办〔2014〕137号)要求,按照中平能化集团人力资源部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工程普及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居民健康卡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集对象:本单位在职职工。

采集时间:2018年1月5号下午14:30.

采集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采集要求:以系部为单位收集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同一页A4纸上,并填写个人手机号码)。同时各单位下载信息采集汇总表,把信息采集汇总表填写完整并加盖部门公章,于1月4下午16:00分之前,把纸质的信息采集汇总表和电子档报送到人力资源部医保科。

各单位指派专人携带本部门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分开整理。于2018年1月5号下午14点30分到图书馆报告厅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联系电话:61909,61340

附件:信息采集表

人力资源部医保科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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