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对象:主要用于测试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展及成效。
二、结构:包括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分布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条件保障、育人环境等方面。
三、数据采集方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两种方法。材料审核以2011年—2013年上半年的材料为主。实地考察采取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
四、测评结果: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D描述测评结果。
1、任务分解表中要求报送的材料为2011年—2013年上半年以来所形成的材料。材料整理时应力求全面、详实。如开展一项活动,材料中应包含计划安排、过程实施或考核、总结、图片等。
2、任务分解表中,如无细化的整理项目,责任单位中靠前的为牵头单位。
3、7月16日--8月16日为自查自评、完善资料阶段。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及时补充完善佐证材料和相关资料。
各单位于8月16日前按照测评标准写出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内容全面,数据清晰准确、重点突出,能客观反映测评标准所要求的内容。
4、8月17日—8月25日为收集材料、学院自评阶段。各负责单位根据分配任务,认真准备佐证材料(包括各类数据、文件、图片等资料),分门别类后(分别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组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佐证材料初步自评,并向有关领导上报初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