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号,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之际,中国将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我国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为弘扬先烈精神,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我国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为弘扬先烈精神,天津市委市政府定于2014年9月30日在天津市烈士陵园举办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大型烈士公祭活动。此次公祭活动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中所要求的程序进行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我国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为弘扬先烈精神,天津市委市政府定于2014年9月30日在天津市烈士陵园举办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大型烈士公祭活动。此次公祭活动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中所要求的程序进行。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我国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为弘扬先烈精神,天津市委市政府定于2014年9月30日在天津市烈士陵园举办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大型烈士公祭活动。此次公祭活动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中所要求的程序进行。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我国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为弘扬先烈精神,天津市委市政府定于2014年9月30日在天津市烈士陵园举办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大型烈士公祭活动。此次公祭活动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中所要求的程序进行。9月29日我院团委在平顶山市烈士陵园举办了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大型烈士公祭活动。
在首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为了表达对先烈崇高的敬仰,我院 80余名团学干部于早上8点10分参加了此次烈士公祭活动。在革命烈士纪念碑下,同学们怀着崇敬心情,向长眠于此的共和国烈士默哀三分钟,瞻仰烈士纪念碑,缅怀先烈丰功伟绩,祭奠烈士英灵。
电力工程学院2013级机电一体化8班的学生郭莹莹代表全体学生致辞说:“先烈们用生命和鲜血给我们打造了一个和平的环境。我们要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决不辜负先辈对我们殷切的期望。同时要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努力学习,练好专业本领,做新时代的“四有”青年,为国家建设和民族兴旺建功立业”,并带领大家宣读入团誓词。
带队参加活动的院团委副书记彭东寄语同学们“深刻体会先烈们的大无畏、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精神,踏着烈士的足迹,倍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发挥党团员先锋军作用,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刻苦学习文化专业知识,为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参与扫墓的同学纷纷表示要倍加珍惜无数烈士用生命给我们换来的幸福生活,坚定信心,增长才干,充实自己,奋发图强,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回报社会,争做正能量的传递者。(许培 吴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