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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 “星耀平职” 第三届十大校园之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5-09 09:58:2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平职学院青〔2016〕11号

关于表彰 “星耀平职” 第三届十大校园

之星的决定

各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学院“四进”、“五个一”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学院团委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星耀平职”第三届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和标准,通过推荐、公开投票等方式,组委会经过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

杨 柳等10名同学为“星耀平职”第三届十大校园之星;

张 敏等20名同学为“星耀平职”第二届十大校园之星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成长中继续发挥榜样作用,谦虚好学,再接再厉,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同时希望全院广大青年同学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完善自己,塑造美好人格,人人争做“校园之星”,在学院快速发展的道路上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附件: “星耀平职”第三届十大校园之星及提名奖人员名单

共青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

“星耀平职”第三届十大校园之星及

提名奖人员名单

一、校园之星

杨 柳 李 丹 齐婉娣 田 振 胡攀菲

王 康 胡蛟龙 马志博 郝良斌 夏 雨

二、提名奖

张 敏 杨迪一 李 恒 张清涛 郑路莹

陈 刚 刘洋慧 师 岩 李 鑫 张 阳

王向辉 陈旭辉 席 杰 王俊鹏 郝少涵

江 朝 李贺龙 史松鑫 马 翔 邓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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